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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被盗数月未报警 民警破案追赃寻原主

原标题:摩托车被盗数月未报警 民警侦破追赃寻原主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我本来都已经放弃找寻了,想不到遗失七个月的摩托车你们竟然帮助去找回来了……”

4月20日,群众孙先生特地给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送来一面写出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王昭君”字样的锦旗,激动地说。并从民警手中接过车钥匙。在民警的协助下,孙先生开心得载着摩托车离去。

2021年9月16日

溪潭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其养殖在溪潭镇某村的家禽被盗。接警后,溪潭派出所很快著手侦察该案,经小案快侦,犯罪嫌疑人郑某于次日到案,民警在对郑某审讯过程中,发现郑某系惯犯,存在多次的盗窃行为,并深埋郑某于2021年8月在福安市甘棠镇工业园区内偷走一辆女式二轮摩托车的犯罪事实。郑某窃得车辆后,将该车辆用作日常生活使用。

为了尽早处理赃物物归原主。民警很快对车辆车主开展查找工作。但因该车辆未上牌,无法查找车辆所有人,且郑某所提供的信息较少,仅能掌握车辆丢失地点信息,其他均无从获知。民警便以车辆丢失地点为中心,在甘棠镇工业园区开展探访工作,并通过粘贴公告的形式不断扩大宣传面,同时通过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串并被盗案件报警记录,但均无果,查询车主工作陷于瓶颈。为减缓车辆处置工作,溪潭派出所专门组织案件研讨会,要求从源头查车再坎人,办案民警立即以车辆专门店为突破口,本源查询店铺购车记录。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2022年4月15日,民警终于查询到被盗车辆车主孙先生信息,民警当下拨通孙先生联系方式。

收到民警电话的孙先生万分吃惊。原来,孙先生在遗失车辆后,觉得找回的概率并不大,于是退出报警。收到民警电话后的孙先生,担忧自己空欢喜一场,于是到车辆遗失地点查阅公告信息,确认公告车辆为自己遗失的车辆后,立即至溪潭派出所接警窗口问询发给,于是有了前面的一幕。

来源:福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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