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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对三轮摩托车等车辆加大管理力度-全球摩托车网新闻中心

[提要] 当前,街头经常出现了一些违例向警方或违法行经的两轮摩托车,甚至还混杂有涉嫌“飞车抢夺”的嫌疑车辆,机动(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现象也屡屡发生。从石家庄市交管局获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这三种车辆的管理、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增加治安案件的再次发生。 想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规定,在二环路以外登记的外地(含所下辖县市)普通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不准转入二环路(不含)以内通行。注册在二环路以内的上述车辆,不准打破辖区向市中心区通行,禁止在市区主干道通行。对出入市场、施工场地和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上述车辆,要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按登录时间、路线通行。 禁令普通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从事客运。禁止普通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在市区主要道路(中山路、和平路、裕华路、兴凯路、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车站前街、公里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通行,禁令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医院门前停放在。 7:00至20:00,禁止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含轻巧摩托车)在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维明街(裕华路至新华路)、中华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站前街、平安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通行。驾驶员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允许通行的机动车道上行驶时,要靠最右侧车道右侧通行。 禁止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载货,酒后驾驶员,违例、向警方车上路行驶,违法入市,乱停车乱放。 交管部门将增大管理力度 省会交管部门针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增大教育、管理和处罚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向警方驾驶员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除被按无证驾驶员进行处罚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违例二轮摩托车将被扣留,没购车发票等正常申请的,车辆不予返还;有牌照的二轮摩托车,没年检合格标志的按有关规定不予惩处;注册在二环路以外的二轮摩托车,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通行,将按闯禁行路进行处罚;登记在二环路以内的二轮摩托车,需要通行禁行路段的,凭有效证件到交管局办理通行证,对没通行证走禁行路的车辆将按闯禁行路进行处置;对两人合乘一辆摩托车的行为,将星期一车必查;对不戴着安全头盔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无证驾驶员的机动三轮车驾驶员人,除按向警方驾驶进行处罚外,还将对其行政拘留;无牌的机动三轮车将被扣留,无购车发票的未予归还;有牌照的机动三轮车,没年检合格标志的按有关规定不予处罚;注册在二环路以外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区通行的,按闯禁行路予以处罚。 专门从事营运的残疾人驾驶员的机动三轮车,听从劝阻驶进13条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原则上不予惩处,不听得劝说的,将按规定予以罚款、扣车;载运蔬菜、瓜果的机动三轮车,需办理绿色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经,违者按闯禁行路予以处罚;专门从事客运的机动三轮车,除按有关规定处置外,按机动车非法载客不予处罚。 电瓶三轮车再次发生回头机动车道、亡命信号、逆向行驶、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拒绝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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