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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摩托头盔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成-全球摩托车网新闻中心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验,共抽验了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

  国家质检总局6月16日消息,摩托车乘员头盔是重要的交通安全防护用品,其主要功能是当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地保护司乘人员头部,减轻白热化撞击时带给的强大冲击力或避免锐利物体直接刺穿头部。

  为保障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摩托车乘员头盔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的组织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展开了国家监督抽验,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牵涉到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规定的拒绝,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的结构及规格尺寸、保护区范围、质量、视野、护目镜、佩带装置强度、吸收撞击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以及标志等9个项目展开了检验。

  抽验中找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吸取撞击能量性能差。该指标是衡量头盔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规定,全盔加速度峰值≤300g;半盔加速度峰值≤400g且壳体不得裂痕。抽验中有个别产品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不合格。这样的头盔在使用中壳体不易破裂,起不到防护起到。

  2、个别产品耐穿透性能不合格。耐击穿性能是考核头盔在强大冲击摸时,抵抗尖锐物体击穿头盔时对乘员头部造成相当严重伤害的能力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规定,头盔的耐热击穿性能检验使用3Kg钢制圆锥体在规定高度以自由落体方式对头盔进行冲击。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耐击穿性能经常出现壳体破碎、破裂的现象。

  3、个别产品护目镜不合格。护目镜是摩托车乘员行经中用作仔细观察,有效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水部件,必须达到透光性能好和耐冲击性能强劲的拒绝。抽验中有个别产品护目镜的利用亲率和抗碰撞性差。

  另外,徐水县凯乐玻璃钢制品厂在此次国家监督抽查中拒检,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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