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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禁摩”拟定新的规则-全球摩托车网新闻中心

[纲目] 在深圳宝安区,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驾驶员摩托车的,将不会受到通报批评以后党纪、政纪处分。5日,从宝安警方获悉,这是该区制订的“禁摩”新规。 据宝安警方介绍,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净化治安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宝安区持续加大“禁摩”力度,从8月26日至11月25日,警方共查扣非法违规上路摩托车33135辆。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专员公署处到宝安区访查路面摩托车行驶情况,宝安警方将沙井、松岗、公明、西乡、观澜作为打击重点区域,除决定特勤大队一中队镇守新安、西乡街道之外,将特勤二、三、四中队分别驻沙井、公明、龙华,各自负责周边查扣非法机动车,形成四个直接打击涉车违法犯罪的拳头。 据理解,在第五次封存摩托车10682辆的基础上,宝安警方于近日在福永、松岗、公明街道的组织开展了第六次销毁摩托车行动,共封存摩托车5708辆。 为持续加大“禁摩”力度,宝安警方提出要规范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行为。据了解,将由宝安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行文,对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就禁摩工作问题提出拒绝。 按要求,党员、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必须坚决并动员亲属不用于摩托,不得向公安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为被查扣摩托车的车主说情。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驾驶员摩托车,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禁摩后“飞抢”少了 深圳从2003年11月起开展整治摩托车行动,至今年5月底,共查扣各类非法摩托车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731958辆次。牵涉到摩托车的违法犯罪行为随之显著下降。2004年,飞车抢夺案件同比下降32.3%,盗抢摩托车案件下降69.7%.2005年,飞车抢夺案件同比上升61%,盗抢摩托车案件下降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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