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车上市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启动-全球摩托车网新闻中心

  日前,记者从萍乡市财政局得知,为夹住内需、提高农民的出售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萍乡市已启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该市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或换购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上山下乡产品后,均可取得财政给予的补贴,最低可获补贴5000元,补贴资金15日内到账。

  据报,《江西省汽车摩托车上山下乡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符合条件的萍乡市农民,即日起可以开始申请汽车摩托车上山下乡补贴。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还包括农民分批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摩托车、出厂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

  据介绍,萍乡市农民出厂三轮汽车,每辆可补贴2000元;出厂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凡出售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每辆售价5万元以下的,补贴10%;每辆售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出售售价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摩托车,补贴13%;售价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同时,享用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上山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用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销售、转让或赠送给他人。合乎补贴条件和标准的农民不应按规定的时间拒绝,及时所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人补贴。

  合乎补贴条件的农民,即日起可以按规定的时间拒绝,及时持涉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补贴资金实施“乡级审核、乡级兑付”办法,由乡镇财政所和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给到农民的储蓄账户。(黄金顺 张辉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