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对于电动车骑乘人员来说
相当于汽车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有时候,在交通事故中
“轻微弹片”与“身负重伤轻伤”
只差一顶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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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江西上饶72岁的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白色轿车迎面撞。三轮车驾驶员位左侧的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面部直接撞到上轿车左侧车头,导致颅脑损伤,最终经抢救无效丧生。
小小头盔保安全,大人小人都必须
为了让大家上下班时忘记戴着头盔
蜀黍们也是费尽了心思
比如说
派发安全头盔、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在最重要路口的展出栏张贴、投入宣传标语
劝告大家配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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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严查严管也很最重要!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
不管阴天、晴天,还是下雨天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搭乘人员
不戴头盔?蜀黍在各个路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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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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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人未按规定戴着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配戴头盔的,罚款20元。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员摩托车的,均归属于向警方驾驶员,将不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押。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戴不戴头盔,结果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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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戴着与不戴的差距
1
未佩戴头盔——导致死亡事故
2
配戴了头盔——仅头皮弹片
3
未配戴&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安全头盔
就是电动车、摩托加施车驾驶人的“保命八字”
在关键时候能救回你一命!
划出重点!
请记住,带头盔≠戴头盔
你的头盔不是戴着给交警看的
而是为了维护劣理言拥立保冬己
生命没有重复键,遵从交通法规才是王道!!
文明上下班,从“头”开始
@全体宁乡人
今天你骑车上下班戴着头盔了吗?
(值班领导:喻波 审核:苏健 唐芳 统筹:刘石江 来源:宁乡公安新媒体 宁乡交警 编辑:宋秀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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