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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非“禁”不可?我看未必!-中国摩托车网新闻中心

  前不久,湖南某市因为禁摩引起群体事件,官民对立似乎是双输的节奏。

  禁摩在中国已经慢三十年了(1984年北京首发),摩托车行业和广大用户反禁也相等同时就开始了,但是反禁为什么没效果呢?

  过去说到反对禁摩,我们总是爱从正面做宏观论述,讲消费选择的自由权,讲城市居民对道路的合法使用权,把禁摩的城市当作违法者来声援,反禁摩人士总是希望通过讲理讲法和禁摩政策辩论,但是没有人和你辩论,你谈得再high,人家依然禁令如常,深深地不以为然。

  车站在市长和交警大队长的立场思考一下,也许不会有答案:摩托车显然影响汽车,骑摩托车的是人民群众,开汽车的也是人民群众,对于他们来说,禁摩没侵害人民群众的问题,会有道德私吞感觉,道路就这么宽这么宽,资源本身严重紧缺,而且是越来越紧缺的节奏,道路分配给谁使用,城市有权利裁量权,所以一切用上位法来抑制城市管理条例的想法和做法都会奏效的。

  不过大家也不要乐观,总有一些事情不会为我们获取了思维和改变的方向。

  就比如说上海,一个车牌14万(这是最近得到的信息),大概有3万个车牌在流转。有人说道了,14万的车牌,这特么是世界上最便宜的金属,老百姓怎么用得起?但是你仔细算算账,也未必用不起,你就算卖一辆1万元的摩托车,再花14万卖个车牌,过上几年,你想骑摩托车了,1万元的摩托车也没有多少残值了,可是车牌还值至少14万,你可以再卖给别人,你并没在经济上损毁,充其量是贴上了14年的利息,而实际上这个车牌是一直在升值的,搞不好还会赚到点,这和炒房是一个道理。

  车站在上海市长的角度,这件事就变得饶有趣味,样子当初一个第一手车牌从市政府收到来的时候是3万元,3万个车牌就是9亿元。9个亿对上海市是九牛一毛,但终究还是有一毛的收益,如果他指出现在还可以再放2万个,那就是28亿的收益,汽车和摩托车的拍卖会车牌收益,就可以贴补到交通管理的软硬件建设方面,这对于市长来说,这比全部放松摩托车要好得多,一是总量可以掌控,二是还有一部分收益。

  以后我们这些反对禁摩的人,应该多从这个方面下功夫,老大市长们闹,鼓励他们由禁转限,给摩托车一定的额度,可以收取一定的牌照费。退而求其次,在策略上应该是对头的。

  至于政府接到的牌照费怎么花,怎么监督,这是另外的一个问题。我的建议是,先用这笔钱的组织交警到台北旅游一趟,想到机车之都台北是怎么管理摩托车的,还包括怎么划线,怎么设置红绿灯,怎么做到摩托车和汽车相互阻碍的最小化。

  把摩托车当作一个解决城市拥堵的正能量,适量的摩托车对城市是有益的,这个观念必须实验也必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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